地址:**自治区**市金珠中路84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2****9908
电子邮件:****@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办事处地址:**自治区**市**区**西路8号环球大厦4楼)
联系人:翟慧丽、赵苗苗、王天宇、龚涛、李伟
电 话:158****6301、152****9402 (工作时间:09:30-13:00,15:30-18:30)
电子邮件:****@139.com(全天可接受邮件)
投标人认为本次公开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时请署名。
投诉处理信息:
第一级处理人:刘女士,电话:182****9908,邮箱:****@139.com;
第二级处理人:贾女士,电话:138****6829,邮箱:****@139.com;
第三级处理人:于先生,电话:150****0761,邮箱:****@139.com;
备注:1、投诉时请严格按照第一级处理人、第二级处理人、第三级处理人的顺序进行投诉,严禁越级投诉;
2、质疑及投诉应当递交书面投诉书并署名,包括应答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如属于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提出的异议投诉,经查实后属于无理或者无效,一年****公司将对该单位通报批评;超过三次,经确认属于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的恶意行为时,****公司二级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实施细则处理。
3、投诉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1、附加项11.1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购买文件工作,并保证给招标人预留合 理时间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投标人未预留合理的时间,使招标人未及时确认投标人 招标文件购买工作的,最终导致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2 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招标 人提出申报。
11.3 特别提醒:为不影响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请及时阅读《关于投标人全面切换 CMCA 证书服 务的通知》并尽快按要求完成切换,网址连接为: https://b2b.****.cn/b2b/main/viewVendorNoticeContent.html?noticeBean.id=21064。
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4年11月28日